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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尊重知识的商业模式 助力网络文化产业腾飞
来源:tyc234cc 太阳成集团 发布时间:2011-04-2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的发展,文化作品的使用及传播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网络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同时,由于数字化形态的极易复制性及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取证难等客观原因,造成了侵权盗版现象严重,网络文化商业模式扭曲,严重制约了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针对互联网上数字文化产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新华瑞德公司在商业模式和版权保护技术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迅猛 成为文化产业的新生力量


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出现了爆炸式发展。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手机用户数达8.59亿,中国网民数达4.57亿人,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知识的新渠道。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分支,2009 年中国数字出版业总值已高达799 亿元,总体经济规模超过图书出版。

 

事实上,这仅仅是序曲。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提高传播能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作为整个文化产业中最为生机勃勃的一个部分,网络文化产业将在“十二五”期间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彰显出国家进一步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全面繁荣的决心。


“相较于传统文化产业,网络文化传播有其迅捷、便利、丰富等诸多突出的优势。无论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抑或是人民群众的需求来看,网络文化产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一支新生力量。”作为国内网络文化产业的经营者,新华瑞德总经理杨勇告诉记者。

 

数字版权保护成瓶颈     网络文化产业呼唤新商业模式

 

尽管网络文化产业前景一片光明,但产业成功之路却并非一片坦途,其中最大的拦路虎,无疑就是版权保护问题。以网络盗版文学为例,据保守统计,国内目前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造成了版权商的极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现象已严重冲击了整个中国的文化产业。不少出版社与文化产品的创作者由于猖獗的网络盗版而得不到基本的利益保障,正如一些作家所说:如果写作不能维持生计,我们都将停止写作。知识是有价值的,正如新华瑞德总经理杨勇所说:

 

“如果所有的文化产品都可以免费获取,长此以往,中国将没有文化”。

 

网络盗版的背后,折射出了目前网络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缺陷。尽管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已高速发展了数十年,但仍停留在扭曲的“盗版-免费-广告”的模式。事实上,这一模式除了令少部分从业者获得利益外,无论对读者还是版权方都是一个双输的格局。对版权方而言,他们既无法从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中获得相应的利益,也冲击了原有文化经营传播方式的发展,极大影响了他们创作的积极性。对读者而言,免费的盗版作品往往格式混乱、错字连篇,阅读体验极为不佳。有时还不得不遭受强制弹窗广告,甚至木马病毒的侵入。

 

“这种靠免费带动消费、消费带动广告的模式无法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否则,中国文化的创新活力与动力将丧失殆尽!” 新华瑞德总经理杨勇呼吁道。

 

构建尊重知识的商业模式  新华瑞德助推网络文化产业繁荣

 

网络时代,当版权遇到技术革命,当几乎所有的中国网站都在免费使用传统方式产生的知识产权时,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路在何方?正如一些业内人士所说:“普遍如此并不等于天然正确,数量庞大并不能改变事物的属性,无论从什么角度说,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关乎一个国家的文明传承和创造的本质。


杨勇表示:“中国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对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构建及版权保护的历史使命!”。 作为国内首家权威数字内容服务平台,新华瑞德始终将尊重创作者的劳动和利益作为公司坚定不移的经营原则,并从三个方面切实落实对数字内容版权的保护。

 

首先,新华瑞德始终坚持文化作品的有偿消费。网络文化作品也和其它产品一样,从创作、到形成产品、再到传播,经过了诸多环节的大量劳动和付出,是有价值的。无论从任何消费渠道获得,都不应改变其价值属性。有偿消费是推动网络文化产业繁荣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其次,新华瑞德(www.xinhuapinmei.com)坚持采用经过授权的正版内容,并建立了一整套版权审核和管理机制,保证了版权人的权益,同时使消费者的付出也物有所值。

 

而面对新兴的网络文化产业,版权保护技术更是至关重要。